北京彩虹基金会证书管理办法 
2018-09-01 01:01:39

 

北京彩虹基金会证书管理办法

一、 为加强北京彩虹公益基金会所有证书原件、申办原始资料及其重要文件资料的管理,防止遗失并保证按时备案复检等,特制定本制度。

 

二、下列证书及资料由秘书处负责统一保管

1、所有资信文件:验资报告、评估报告、年检报告等;

2、重要文件,如项目文件、管理制度文件等;

3、理事会会议文件及通知、上级部门发布给基金会的授权函等;

4、所有由重要机构或组织颁布的证件如登记证书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。

 

三、资料保管员职责如下:

1、建立证书资料目录及相应档案,以便及时查找;

2、负责日常管理,保证证书资料的完好无损,防止任何情况下的遗失损坏;

3、负责有关证书的申办、变更、年检、延期等工作;

4、严格按照机构的有关制度办理有关借阅、借用、复印等工作;

5、严格交接转移手续。

 

四、证书资料的借阅、借用、复印管理办理

1、基金会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借阅、借用、复印证书资料时,应填写借用登记表,写明事由及拟用证书资料名称、件数、归还期限等,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并签名确认后,方可办理相应手续;

2、凡借阅、借用证书资料,必须在申请日期内归还,不能按时归还的应申请延期,手续与上述1相同,但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。

 

五、违规责任

1、凡因保管不善或借用、借阅手续不齐,导致证书及重要文件资料遗失的,由资料保管员承担补办费用及相关责任;

2、凡因借用、借阅人过失而造成的证书资料灭失,由借用、借阅人承担补办费用及相关责任。


六、 附则

1、根据实际需要,基金会可参照本管理办法,制定具体实施细则;

2、本《管理办法》经基金会理事会通过后,自颁布之日起执行。

3、本《管理办法》的解释权归北京彩虹公益基金会秘书处。